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5/08/05 都審委員會 第218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5/08/05,共收錄 3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佛光山寺、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委託楊瑞禎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福順段 183 等 4 筆地號(第 1-B 種住宅區)地上 8 層、12 層地下 3 層惠中寺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審議未通過案件未於會議紀錄發文日起六個月內提送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議,擬辦理延期提送。
- 張炳燈君委託上驊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大甲區劍井段 50 等 1 筆地號(住宅區)地上 3 層地下 0 層住宅新建工程案,
-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委託張慧懿建築師事務所申請神岡區神林段 451 等 2 筆地號(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地上 2 層神岡里、山皮里聯合活動中心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原則同意自發文日起展延 5 個月內提請委員會議複審。
- 一、本案屋頂綠化設計及未設置公共藝術原則同意,並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
- 一、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218 次會議時間:104 年 8 月 5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謝副主任委員美惠代理 壹、 主席致詞貳、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報告 1 案、提案審議案件 3 案。 參、 提案報告
第一案:佛光山寺、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委託楊瑞禎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福順段 183 等 4 筆地號(第 1-B 種住宅區)地上 8 層、12 層地下 3 層惠中寺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審議未通過案件未於會議紀錄發文日起六個月內提送都 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議,擬辦理延期提送。 決議:原則同意自發文日起展延 5 個月內提請委員會議複審。 肆、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 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張炳燈君委託上驊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大甲區劍井段 50 等 1 筆地號(住宅區)地上 3 層地下 0 層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本案屋頂綠化設計及未設置公共藝術原則同意,並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有關本案窗型冷氣機孔等空調設備機台之設置, 其立面設計應考慮整體景觀,以格柵百葉等景觀改善設施美化建築立面。 (二) 有關屋頂水箱、水塔或冷卻塔等設備,考量建築物整體設計及景觀美質,以不外露為原則。
第二案:臺中市神岡區公所委託張慧懿建築師事務所申請神岡區神林段 451 等 2 筆地號(公園兼兒童遊 樂場用地)地上 2 層神岡里、山皮里聯合活動中心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請加強西南側廁所全面性開放,以公共通廊區隔劃分活動中心(含梯間),便於加強管理。 (二) 請加強北側出入口與兒童遊戲場活潑性連結,同時應符合法定綠化面積。 (三) 垃圾貯存空間請確實依委員審查意見修正,有關垃圾臨停操作活動空間原則同意。 (四) 請加強屋頂綠化設計,可預留作為屋頂菜園之示範場域。 伍、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請依委員建議就提案一土地使用管制要點內容,研議鐵砧山風景特定區都市設計準則,以作為都市設計審議之依據。 陸、 臨時提案柒、 散會(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