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5/12/25 都審簡化小組委員會 第019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5/12/25,共收錄 4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委託大壯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海濱段臨港小段 70-41 等 8 筆地號(港埠專用區區)地上 3 層地下 0 層梧棲漁港魚貨直銷中心銷售區整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
-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委託張文滋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國安段 596 等 1 筆地號(公園用地)地上 3 層地下 1 層永福派出所新建工程案,
- 磐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劉偉彥建築師事務所、許榮江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屯區大新段 485 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26 層地下 6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練武段 1039 等 2 筆地號(第一種商業區)地上 5 層地下 1 層臺中陽光廣場新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
決議摘要
- 一、 本案變更設計內容由小組委員視個案情形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 一、 本案所提內容由小組委員依下 列 重點審查意 見 修正後通過:
- 一、 本案變更設計內容由小組委員視個案情形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修正後提送簡委員伃貞、蔡委員岡廷及王委員明智審閱後通過:
- 一、 以下提請小組委員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會議紀錄全文
104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第 19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10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蔡委員岡廷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一、 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件 4 案。 參、 提案審議: 業務單位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各科幹事宣讀幹事意見→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委託大壯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海濱段臨港小段 70-41 等 8 筆地號(港埠專用區區)地上 3 層地下 0 層梧棲漁港魚貨直銷中心銷售區整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 決議: 一、 本案變更設計內容由小組委員視個案情形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一) 基地西南側既有餐飲部請增加垂直綠化設計,植栽種類選植應符合海邊地域特性,並承諾未來該棟建物如外牆拉皮時,應以有效維持垂直綠化為首要設計考量。 二、 變更後停車場及銷售區入口人行廣場舖面材質之選擇,考 量現況實際使用需求,小組委員同意依本次會議所提內容 (P.16)變更,餘請依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第 14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紀錄辦理。
第二案: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委託張文滋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國安段 596 等 1 筆地號(公園用地)地上 3 層地下 1 層永福派出所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 本案所提內容由小組委員依下 列 重點審查意 見 修正後通過: (一) 沿國安二路一側人行道景觀請以複層式植栽加強設計。 (二) 建物西側地上 2 樓陽台、3 樓露台銜接外梯之間請適度增加穿越與停留空間,該陽台、露台位置請以交錯手法設計。
第三案:磐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劉偉彥建築師事務所、許榮江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屯區大新段 485 地號(第四種商業區)地上 26 層地下 6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 決議: 一、 本案變更設計內容由小組委員視個案情形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修正後提送簡委員伃貞、蔡委員岡廷及王委員明智審閱後通過: (一) 請說明擴張網綠化設計有關植栽種類及其栽植比例或配置模式等變更內容。 (二) 變更後各棟建築物及其各向立面垂直綠化之植栽種類與栽植方式應予釐清(以槽植覆土或盆植方式栽種),景觀剖圖請補充並放大以供判讀。
第四案: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練武段 1039 等 2 筆地號(第一種商業區)地上 5 層地下 1 層臺中陽光廣場新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 提請審議。 決議: 一、 以下提請小組委員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一) 都市設計審議第 18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決議第一點第 3 款意見,有關「4 樓超級巨幕後方牆面請沿巨幕弧形面平移出 1 公尺退縮,以增加後方通道寬度」部分,依本次會議所提圖說(P2-17a)調整。 二、 餘請依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第 18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 合會議紀錄辦理。 肆、 決議伍、 臨時提案 陸、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