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6/07/20 都審委員會 第263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6/07/20,共收錄 1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水源段 145-2 等 10 筆地號(自來水事業專用區)地上 11 層地下 3 層自來水公司辦公園區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263 次會議時間:105 年 7 月 20(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謝副主任委員美惠代理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1 案。 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水源段 145-2 等 10 筆地號(自來水事業專用區)地上 11 層地下 3 層自來水公司辦公園區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一) 臨 25 公尺雙十路二段之計畫道路側法定退縮 4 公尺無遮簷人行步道人行通道淨寬。 (二) 建築物出入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位置 (三) 南側與國立臺灣體育大學接壤處新設圍牆設置範圍及型式。 二、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再提李委員謁政、蘇委員睿弼、呂委員永豐、鄭委員明裕、謝委員文泰等五位委員所組之專案小組確認: (一) 總管理處既有建築物臨電台街側一樓採開放通行,並挑空至 2 樓。總管理處既有建築物臨雙十路二段側二樓部分設置展示教育及博物館空間, 並連接到風雨走廊,增加節點及開放性供公眾通行,使人行動線採循環方式設計。 (二) 本案新建大樓臨電台街側之地面層依設計內容再退縮 2 公尺,以增加電台街側之開放性。 (三) 汽車停車空間未加倍留設,請併同考量與周邊停車需求分析及交通影響評估,依交通局審查通過為準;另有關文資處審查後如有變更本案設計內容者,申請人再依規申請本府都市設計變更設計審議。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散會(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