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6/11/24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05年度第17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6/11/24,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建義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明偉建築師事務所、呂文程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屯區建功段 20 等 2 筆地號(第五種住宅區)地上 13 層地下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李明哲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福星段 496 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1 7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05 年 11 月 24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臺中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圓型會議室(臺中市三民路一段 158 號 8 樓) 主席:蔡副主任委員青宏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建義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明偉建築師事務所、呂文程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屯區建功段 20 等 2 筆地號(第五種住宅區)地上 13 層地下 4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一)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太陽能光電板)設置型式及位置。 (二) 開放空間設置告示牌、公共藝術等結合街道傢俱。 (三) 裝飾柱大於 1 公尺。 (四) 第一類及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 二、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西南角店 1 門口改至 15 公尺春安路側,臨 8 公尺嶺東南路側請退縮至柱外皮,加強綠化量(採降板設計與自然覆土連通)併同好望角整體設計。 (二) 臨 8 公尺嶺東南路側植栽帶請加寬與店舖連通之通道寬度,並加強各店舖無障礙高程設計,以利店舖動線使用;臨 15 公尺春安路側門廳入口請增加開放性,該側植栽帶請增植喬木數量,以加強沿街綠化設計。 (三) 垂直綠化請加強局部綠牆設計手法,以強化垂直綠化立面可視性,屋頂配置大喬木之覆土深度請加強設計達 1 公尺以上。 (四) 地下室車道入口考量洩水請加強設置截水溝,另有關地下 2、3 層樓停車緩衝空間淨寬度應達 6 公尺以上。 (五) 結構設計及第一類及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請確實依各幹事及委員意見修正。 (六) 結構柱請延伸至屋頂造型物頂端,加強結構設計。 (七)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柱部分,請標示「裝飾柱(牆) 不計入產權」、內側牆以 RC 牆施作不設計開口、 外側牆以輕質材料施作(請標示材質)。
第二案: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李明哲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福星段 496 地號(第三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 決議: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一) 開放空間座椅、花台、案名牌及開放空間告示牌等設施物結合街道傢俱型式及位置。 (二) 建築物入窗口設置庇雨設施型式及位置。 (三) 屋頂附建設施(曬衣架)設置型式及位置。 (四) 門窗及陽台設置欄柵設施其型式及位置。 (五) 汽機車入口動線設置主要道路(15 公尺福星西路), 由次要道路(8 公尺上敦東街)設為出口。 (六) 容積移轉面積 2030.39 平方公尺(40%),總獎勵面積 3177.89 平方公尺(62.87%),併同容積移轉友善環境計畫。 (七) 裝飾柱大於 1 公尺。 (八) 第一類及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 二、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街角喬木加強退縮,草皮採土丘設計手法,並降低公共藝術基座整體設計街角廣場。 (二) 棋盤腳請依委員意見修正為臺灣梭羅木。 (三) 基地沿街開放空間勿設花台,請採草坡方式設計, 與人行步道順平處理。 (四) 車道磚舖面請以顏色變化、跳躍等設計手法增加趣味性設計。 (五) 垂直綠化請確實依委員意見選植其他植栽並增加可視性設計。 (六) 結構設計及第一類及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請確實依各幹事及委員意見修正。 (七) 建築物外牆設計裝飾柱部分,請標示「裝飾柱(牆) 不計入產權」、內側牆以 RC 牆施作不設計開口、 外側牆以輕質材料施作(請標示材質)。 參、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肆、 散會(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