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7/03/08 都審委員會 第286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7/03/08,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委託蔡志哲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和平區梨山段 148 等 2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機關用地)地上 3 層地下 0 層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梨山分隊遷建工程案,
- 臺中市西屯區東海國民小學委託吳嘉栩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福林段 227-1 等 4 筆地號(文小用地)地上 3 層地下 1 層東海國民小學第二期校舍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同意展延,並請申請人或設計單位釐清土地使用分區後,備齊書面資料提送報告書至業務單位,排入 3 月 15 日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
- 一、本案原則同意免設置屋頂綠化,惟需增加垂直綠化部分之說明。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286 次會議時間:106 年 03 月 08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蔡副主任委員青宏代理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委託蔡志哲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和平區梨山段 148 等 2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 機關用地)地上 3 層地下 0 層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梨山分隊遷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說明:本案申請人前於 106 年 3 月 2 日提出書面申請展延,另依現場設計單位表示因本案土地使用分區尚需再行釐清,故先行申請延後審議。 決議:同意展延,並請申請人或設計單位釐清土地使用分區後,備齊書面資料提送報告書至業務單位, 排入 3 月 15 日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
第二案:臺中市西屯區東海國民小學委託吳嘉栩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福林段 227-1 等 4 筆地號(文小用地)地上 3 層地下 1 層東海國民小學第二期校舍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本案原則同意免設置屋頂綠化,惟需增加垂直綠化部分之說明。 二、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修正,並送請黎淑婷委員確認後通過: (一) 請修正一層平面配置廁所及電梯位置以提高學生安全及增加戶外休憩空間。 (二) 校園全區動線請修正為緊急救災時車輛可予通行使用之通行空間。 (三) 地下一層請增加通風採光之設計。 (四) 折板請增加垂直綠化方式之說明。 (五) 戶外梯旁之空間建議提供多樣趣味設計(如溜滑梯)或加寬做為樓梯使用。 (六) 一二期連通部分應考量高程順平及無障礙空間之設置,並修正相關配置以增加活動使用空間。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散會(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