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20/10/14 都審簡化小組委員會 第173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20/10/14,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20/10/14

會議類型都審簡化小組委員會

會議場次第173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委託禾曜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海濱段 1947、1948、1949、2009、2101-4地號等 35 筆土地(港埠專用區)地上 3 層台中港海巡基地辦公廳舍新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
  • 理仁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郭旭原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惠來厝段 1202、787、788 號等 3 筆土地(第三之二種住宅區)地上 20 層、27 層地下 4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 本次變更項目為建築基地規模與公共開放空間、景觀設計、建築造型及色彩、綠化植栽,依下列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分依原審定書內容辦理。
  • 一、 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修正,並經戴委員育澤及葉委員水龍確認後通過,餘依第 422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辦理。

議程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第 173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會議時間:109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3 時 30 分會議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文 2-3 會議室主持人:出席委員互選壹、 主席致詞。 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議案 2 案。 參、 審議流程: 業務單位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各科幹事宣讀幹事意見→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委託禾曜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海濱段 1947、1948、1949、2009、2101-4 地號等 35 筆土地(港埠專用區)地上 3 層台中港海巡基地辦公廳舍新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提請審議。

第二案:理仁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郭旭原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惠來厝段 1202、787、788 號等 3 筆土地(第三之二種住宅區)地上 20 層、27 層地下 4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伍、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1 0 9 年度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第 173 次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紀錄會議時間:109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3 時 30 分會議地點:文心第二市政大樓文 2-3 會議室主持人:呂委員永豐壹、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報告 2 案。 貳、 審議流程: 業務單位報告→設計單位簡報→各科幹事宣讀幹事意見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 → 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參、 提案審議

第一案: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委託禾曜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清水區海濱段 1947、1948、1949、2009、2101-4 地號等 35 筆土地(港埠專用區)地上 3 層台中港海巡基地辦公廳舍新建工程案(第二次變更設計)。 決議: 一、 本次變更項目為建築基地規模與公共開放空間、景觀設計、建築造型及色彩、綠化植栽,依下列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未變更部分依原審定書內容辦理。 (一) 本案基地喬木、灌木及綠覆率數量不得少於前次核定數量。 (二) 請補充本案基地位置、都市計畫圖及基地現況照片。 二、 委員建議事項:請加強本案報告書之完整性。 三、 幹事意見如下: (一) 城鄉計畫科幹事意見:無意見。 (二) 建造管理科幹事意見:無意見。 (三) 交通行政科幹事意見:無意見。 (四) 公園景觀管理科幹事意見:無意見。 (五) 都市修復工程科幹事意見:無意見。 (六) 都市設計工程科幹事意見: 1. P.1-02 本案「都市設計審議核准之變更設計作業要點檢討表」請勾選查核結果。 2. P.4-02 變更設計平面規劃圖雲朵線建議依實際變更範圍劃設;P.4-05、P.4-12 同。 3. 依「都市設計審議書件查核表」附件項目補附資訊公開相關圖說(含基本資料表、壹層景觀平面圖、 量體透視圖),並於申請審定書階段更新至最後版本。

第二案:理仁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郭旭原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惠來厝段 1202、787、788 號等 3 筆土地(第三之二種住宅區)地上 20 層、27 層地下 4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說明:本案於 109 年 10 月 7 日第 422 次委員會會議決議,依重點應修正事項確實修正後授權提送都市設計審議小組委員會。 決議: 一、 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修正,並經戴委員育澤及葉委員水龍確認後通過,餘依第 422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辦理。 (一) 一層景觀取消花台設置,全面降板方式規劃,西南側增植一株喬木。 (二) 4 公尺無遮簷人行道鋪面以石材設置。 (三) 補充花架及複層式露臺細部設計大樣。 (四) 友善環境惠中公園認養計畫請補充認養經費計算、 期限、增植喬木及修繕涼亭等內容。 (五) 車道出入口設置警示設備。 二、 委員建議事項: (一) 補充標示高程及二樓平面圖。 (二) P.4-4、P.3-2、P.4-1-4、P.6-2-5 請修正 3 米容移範圍內不得設置游泳池。 (三) P.4-1-8,認養計畫建議規劃滴灌系統。 (四) P.4-6-3 4 米退縮部分要順平,一併修正。 (五) P.6-2-5 建築面積及容積請依規檢討,一樓中庭花架西側管委會空間外陽台認定適法性。 (六) P.6-2-5 基地高程及泳池、鄰地關係,請補充說明。 三、 幹事意見如下: (一) 城鄉計畫科幹事意見:無意見。 (二) 建造管理科幹事意見: 1. P.1-1 設計建築師未簽證。 2. P.1-11 切結書起造人未用印。 3. 車位尺寸請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地 60 條規定設置。 4. 裝飾物納入結構計算說明書。 5. 構造物倘屬花架使用,請種植爬藤植物,以達花架使用功能。 6. P.6-2-5 一樓陽台設置依建管作業手冊 CH06-04- 11 辦理、部分空間名稱未標示。 7. P.6-2-5 建築面積之免計部分檢討有誤,請修正。 (三) 交通行政科幹事意見: P.7-1 汽車停車位數量與 P.7-10 表 2-4 不符,請再修正。 (四) 公園景觀管理科幹事意見:無意見。 (五) 都市修復工程科幹事意見:無意見。 (六) 都市設計工程科幹事意見: 1. 依「都市設計審議書件查核表」附件項目,補附資訊公開相關圖說(含基本資料表、壹層景觀平面圖、量體透視圖),並於申請審定書階段更新至最後版本。 2. 有關提請委員確認部分,請至本局都市設計服務網下載專區,下載臺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委員確認表簽認。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臨時提案陸、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