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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7 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106年度第29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7/04/27,共收錄 2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17/04/27

會議類型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聯席委員會

會議場次106年度第29次

審議案件2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豐邑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大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真光文教基金會委託趙英傑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惠國段 174 等 4 筆地號(第四種新市政專用區)地上 51 層地下 9 層辦公室、旅館、商場暨基金會新建工程案,
  • 悅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永豐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上石碑段 949 等 49 筆地號(第三種商業區)地上 23 層地下 5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預審審議第 29 次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106 年 04 月 27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紀副主任委員英村代理出(列)席人員:(詳簽到表) 壹、 業務單位報告:提案審議案件 2 案。 貳、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豐邑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大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真光文教基金會委託趙英傑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惠國段 174 等 4 筆地號(第四種新市政專用區)地上 51 層地下 9 層辦公室、 旅館、商場暨基金會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一) 容積移轉總量(40%)原則同意;另總增加容積上限超過 70%部分應提出外部性服務設施及景觀提升計畫(V 值)送委員會審議。 (二)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於容積確定後,再提送委員會審議。 (三)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再提送委員會審議。 二、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再提委員會審議: (一) 請加強垂直綠化。 (二) 基金會設置位置請再檢討調整與人群產生互動。 (三) 請補充開發案對整體環境之衝擊控制策略。 (四) 公共藝術尺度請再修正。 (五) 基地交通動線包括停車動線、臨時性的排班、遊覽車的停放等請再整體規劃考量。 (六) 本案的公益性及友善回饋部分請再加強。 (七) 開放空間請增加公益性設施。 (八) 抗風設計請詳加檢討,並請結構設計技師與會說明。

第二案:悅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永豐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屯區上石碑段 949 等 49 筆地號(第三種商業區)地上 23 層地下 5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議。 決議: 一、以下提請委員會審議事項原則同意: (一) 建築物窗口及地面層出入口設置遮陽及庇雨設施型式位置。 (二) 門窗陽台設置欄柵設施型式位置。 (三) 案名牆、玻璃帷幕結合具公益性之街道坐椅設計形塑駐留空間同意設置。 (四) 鄰房旁之景觀綠籬同意依報告書內容設置。 (五) 第一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六) 第四類申請預審事項:依幹事會審查意見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 二、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地上 3 層露台請增加綠化。 (二) 汽車出入口植栽易阻礙視線,請適度調整。 (三) 基地北側開放空間請加大,並增加人行加大垂直動線(出入動線)。 (四) 公共藝術請增加與民眾互動性。 (五) 弘孝路與西屯路街角廣場請加強設計並增加綠化。 (六) 屋脊裝飾物頂版請增加透空率。 參、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肆、 散會(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