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9/12/06 都審幹事會 108年12月第1次大坑幹事會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9/12/06,共收錄 1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林健博委託張永照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大觀段519-1 地號土地(特一種住宅區)地上 3 層地下 1 層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依幹事意見修正後,於 12 月 11 日前檢送修正後書圖予業務單位會辦幹事;並於 12 月 17 日檢送依幹事意見修正後書圖排入 12 月 25 日委員會審議。若規劃單位未能如期完成,請來文申請展延。
議程全文
1 0 8 年度臺中市政府大坑風景特定區景觀審議 12 月份第 1 次幹事會議會議時間:108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 )下午 3 時 0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林總幹事憲谷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查案件 1 案。 參、 審議流程設計單位說明→幹事意見報告→設計單位統問統答→進行審查討論→決議。 肆、 提案審議第一案 :林健博委託張永照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大觀段 519-1 地號土地(特一種住宅區 )地上 3 層地下 1 層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查。 伍、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陸、 散會
會議紀錄全文
108 年度臺中市政府大坑風景特定區景觀審議 12 月份第 1 次幹事會議會議時間:108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 0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林總幹事憲谷紀錄:周維倩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查案件共 1 案。 參、 審議流程: 設計單位說明→幹事意見報告→設計單位統問統答→進行審查討論→決議。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林健博委託張永照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屯區大觀段 519-1 地號土地(特一種住宅區)地上 3 層地下 1 層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 依幹事意見修正後,於 12 月 11 日前檢送修正後書圖予業務單位會辦幹事;並於 12 月 17 日檢送依幹事意見修正後書圖排入 12 月 25 日委員會審議。若規劃單位未能如期完成,請來文申請展延。 幹事查核意見: 一、城鄉計畫科幹事意見: (一) P.10-1,土管第 2 點,請說明本案是否位於山坡地。 (二) P.10-2,土管第 13 點,請依規定檢討。 (三) P.10-3,土管第 15 點,停車檢討算式有誤。餘數未超過 50 平方公尺無需設置ㄧ輛,另樓地板面積 150 平方公尺以下部分,仍需設置一輛。 (四) P.10-4,土管第 19 點,本案為特ㄧ種住宅區,不適用開發許可相關規定。 二、建造管理科幹事意見: (一) P9-1 地下室空間用途是否供居室使用,請確認,並請考量通風及排水設計。 (二) 地下室使用空間緊鄰外牆有設計滯洪池設施,請檢討蓄水量及室內牆面之防水設計。 (三) 建築物各層均有設計機電設備空間,請說明必要性,並委由專業技師簽證設計。 (四) P9-2 一樓停車空間與地下室空間、二樓住宅空間之區劃,請檢討。 (五) P9-4 三樓陽台計入樓地板面積,檢討方式未符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請修正。另出簷部分,請標註深度。 三、交通工程科幹事意見:無意見。 四、風景區管理所幹事意見: (一) 本案基地所屬分區位於特一種住宅區非屬風景區。 (二) 本案位處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及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請審慎評估建築物設置。 (三) 本案基地位於大坑風景特定區範圍,建議多植多樣化原生林木,以維持大坑生態多樣性。 五、景觀工程科幹事意見: 本案未臨接計畫道路,無指定退縮地及公有人行道,景觀植栽配置部分無意見。 六、觀光工程科幹事意見:無意見。 七、都市設計工程科幹事意見: (一) 申請書法定喬木數量請補充填列。 (二) 查核表頁碼請補充填寫。 (三) P7-1 台北草植草磚圖例與圖面不符請修正。 (四) 以植栽表範例填寫及補充植栽說明。 (五) P7-2 屋頂層建議增植喬灌木複層式植栽。 (六) P9-1 補充地下室開挖率計算。 (七) 私設通路請檢具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