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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0 都審委員會 第240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6/01/20,共收錄 5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資料更新日期:2026-09-22

會議資訊

會議日期2016/01/20

會議類型都審委員會

會議場次第240次

審議案件5 案

公開文件

審議案件

  •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業務簡報。
  • 遴選 105 年度本府都市設計審議小組委員名單說明:小組委員審議內容及項目(一) 針對適用審議作業簡化標準者:1. 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1,000 ㎡≤基地面積<3,000㎡。2. 公園用地內建築物:基地面積≥10,000 ㎡且新建樓地板面積≥1,000 ㎡以上。3. 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立體停車場等:2,000㎡≤樓地板面積<未達 3,000 ㎡。4. 申請容積移轉案件(未達「臺中市不含新市政中心及干城地區都市設計審議規範」第二點,例如:超過 12 層樓等審議範圍標準者):移入容積面積>3,000 ㎡或各單元細計內申請容移>20%。(二) 關於變更幅度應提大會之變更設計案件之原則討論。辦法:(一) 小組委員名單採依專業領域分四組,按次輪流方式辦理,每次小組委員人數固定 5 人。(二) 依據變更設計案例調整幅度百分比檢討,授權予幹事、小組委員、委員會審查項目內容詳變更設計檢討表。
  • 有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築執照預審聯席審議」辦理制,
  • 建議每年度舉辦都審案例查核行程,提請委員會討論。說明:都市設計審議機制皆是興建前的書面審議,尚無實地訪視以瞭解興建後成效,依去年部分委員建議,可定期舉辦都審案件實地勘查,以檢視都審成效。
  • 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俊男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屯區惠仁段 110 等 1 筆地號(第四之一種商業區)地上 28 層地下 5 層店舖、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決議摘要

  • 一、請業務單位依各委員意見研議考量後,納入本市都市設計審議規範內容辦理。
  • 一、小組委員名單組別再增加一組複合性專業,共分五組,每次小組委員人數固定自五組選 1 人,並經簽核主任委員確認分組名單。
  • 一、凡應辦理建造執照預審且應辦理都市設計審議之案件,皆應排入聯席審議辦理,另有關聯審委員依主任委員勾選名單為準。
  • 一、請業務單位研議後簽請核示,並安排相關試辦都審案例查核行程,以檢視都審成效。
  • 一、變更設計項目、機車出入口設置於 15 公尺主要道路大墩十四街及開放空間設置景觀水池原則同意,並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240 次會議時間:105 年 1 月 20(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地點:州廳四樓大型簡報室主席:紀副主任委員英村代理 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業務單位報告 4 案、提案審議案件 1 案。

第一案: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業務簡報。 決議: 一、請業務單位依各委員意見研議考量後,納入本市都 市設計審議規範內容辦理。

第二案:遴選 105 年度本府都市設計審議小組委員名單 說明:小組委員審議內容及項目 (一) 針對適用審議作業簡化標準者: 1. 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1,000 ㎡≤基地面積<3,000 ㎡。 2. 公園用地內建築物:基地面積≥10,000 ㎡且新建 樓地板面積≥1,000 ㎡以上。 3. 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立體停車場等:2,000 ㎡≤樓地板面積<未達 3,000 ㎡。 4. 申請容積移轉案件(未達「臺中市不含新市政中心及干城地區都市設計審議規範」第二點,例如: 超過 12 層樓等審議範圍標準者):移入容積面積 >3,000 ㎡或各單元細計內申請容移>20%。 (二) 關於變更幅度應提大會之變更設計案件之原則討 論。 辦法: (一) 小組委員名單採依專業領域分四組,按次輪流方式辦理,每次小組委員人數固定 5 人。 (二) 依據變更設計案例調整幅度百分比檢討,授權予幹事、小組委員、委員會審查項目內容詳變更設計檢討表。 決議: 一、小組委員名單組別再增加一組複合性專業,共分五組,每次小組委員人數固定自五組選 1 人,並經簽核主任委員確認分組名單。 二、請維持原變更設計檢討表不調整,並依各小組委員視變更設計情形提送大會(全體委員會議)審議。

第三案:有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築執照預審聯席審議」辦理 制,提請委員會報告並遴選聯席審議委員。 說明: (一) 依本局歷次局務會議列管案件編號 1040823 內容及內政部 97 年 8 月 25 日台內營字第 0970806262 號令訂定發布都市設計審議作業注意事項第 6 點規定辦理。 (二) 有鑑於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以下簡稱:都 審)及臺中市政府建造執照預審(以下簡稱:預審) 流程皆分別為其幹事會通過,再分別提送各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核發審定書,此過程發照時間太長及審查項目重複現象。為加速本局辦理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及臺中市政府建造執照預審審議委員會行政辦理效率,避免審議內容重疊及簡化相關審議會議召開次數,辦理「都市設計審議及建築執照預審聯席審議」(以下簡稱:聯席審議)措施。 (三) 本案經提「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 233 次會議」原則同意在案。 辦法:經上簽本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同意及依主任委員指示,聯席審議機制如下: (一) 審議流程:(完整流程圖詳后附件一) 申請人向都設科提出「都市設計審議及建築執照預審聯席審議」申請 ↓ 召開都審及預審幹事會聯席審查會議 (包含都市設計科及建造管理等科組成) + 排定召開都審及預審委員會聯席審議時程 ↓ 召開都審及預審委員會聯席審議會議 ↓通過由本局都市設計工程科受理後,會簽建造管理科確認, 依規核發都審及預審審定書圖 (二) 聯席審查委員組成: 1. 聯席審查委員以府內委員 8 名(都審委員為主)及府外 14 名(都審委員 7 名以及預審委員 7 名(一定比例相同人數為原則)),共 22 名委員組成。 2. 出席費用亦由都設科及建造科分別支應。 3. 召開幹事會及委員會會議時均由都設科及建造科業務同仁併同出席與會,會議紀錄由都設科主簽,會辦建管科。 (三) 審議書圖: 1. 檢附都審及開審申請書及查核表,各乙式乙份。 2. 審議報告書內容架構參採現行建造執照預審報告書(依都市設計審議報告書架構+開放空間面積獎勵檢討書圖+結構章節)。 3. 會議紀錄依都審及預審意見分列,後續審定書核發受理後,會簽建造管理科確認,依規核發都審及預審聯席審定書圖。 (四) 變更設計案件適用: 變更設計案件得分別依「臺中市都市設計審議許可案件變更設計作業要點檢討」及「臺中市建造執照預審許可案件辦理變更設計免送建造執照預審審議委員會審議原則」之規定分別辦理,如涉及皆應提都審及預審者,則排入聯席審查會議辦 理。 (五) 實施日期: 有關「都市設計審議及建築執照預審聯席審議」 之實施日期擬於 105 年度俟簽奉核准成立聯席委員會後實行。 (六) 遴選聯席審議府內委員 7 名,府外委員 7 名,提請委員會討論。 決議: 一、凡應辦理建造執照預審且應辦理都市設計審議之案件,皆應排入聯席審議辦理,另有關聯審委員依主任委員勾選名單為準。

第四案:建議每年度舉辦都審案例查核行程,提請委員會討論。 說明:都市設計審議機制皆是興建前的書面審議,尚無實地訪視以瞭解興建後成效,依去年部分委員建議,可定期舉辦都審案件實地勘查,以檢視都審成效。 決議: 一、請業務單位研議後簽請核示,並安排相關試辦都審案例查核行程,以檢視都審成效。 參、 提案審議: 審議流程進行如下:幹事會報告→設計單位簡報→ 委員詢答和設計單位統問統答→設計單位離席→進 行審議討論→決議(設計單位進場聆聽)。

第一案: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俊男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南屯區惠仁段 110 等 1 筆地號(第四之一種商業區)地上 28 層地下 5 層店舖、辦公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第一次變更設計), 提請審議。 決議: 一、變更設計項目、機車出入口設置於 15 公尺主要道路 大墩十四街及開放空間設置景觀水池原則同意,並請依下列重點審查意見確實修正後通過: (一) 請增設公共藝術至少 1 處,以加強公共藝術功能性及公共性。 (二) 地上二十八層樓中庭及屋頂綠化請減少大耗水性草皮設計,換植灌木或複層式植栽設計手法。 肆、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伍、 散會(12:50) 第六頁附件一 都審及預審聯審流程圖 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