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6/10/28 都審幹事會 105年度10月份第3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6/10/28,共收錄 1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金以容建築師事務所申請烏日區新長壽段 87 等 4 筆地號(住宅區)地上 11 層地下 3 層一般旅館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 本案屋突造型以框架式屋脊裝飾物檢討,其設置型式應提送委員會審議。(包含屋脊裝飾物之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透視圖、設計透空率及投影面積)二、 有關建築物窗口及地面層出入口之設計,如需遮陽及庇雨設施,依規提請委員會審議。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 105 年度 10 月份第 3 次幹事會議會議時間:105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 0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譚股長釗孟代理 記錄:王靜儀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本次會議提案審查案件共 1 案。 參、 審議流程: 設計單位說明→幹事意見報告→設計單位統問統答→進行審查討論→決議。 肆、 提案審議:
第一案: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金以容建築師事務所申請烏日區新長壽段 87 等 4 筆地號(住宅區)地上 11 層地下 3 層一般旅館新建工程案,提請審查。 決議: 一、 本案屋突造型以框架式屋脊裝飾物檢討,其設置型式應提送委員會審議。(包含屋脊裝飾物之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透視圖、設計透空率及投影面積) 二、 有關建築物窗口及地面層出入口之設計,如需遮陽及庇雨設施,依規提請委員會審議。 三、 本案於立面局部設置欄柵並配合建築物整體設計,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提送委員會審議。 四、 本案於公共開放空間設置街道傢俱、公共藝術品等設施物,請檢附細部設計大樣,包含尺寸、材質及管理 維護計畫,依規提請委員會審議。 五、 本案請依幹事意見確實修正後,於 11 月 9 日前檢送修正後書圖(5 冊)予業務單位平行分會各科幹事覆核無誤後,俟通知於 11 月 16 日前備齊委員會審議書件(公文+25 冊)予業務單位排入 11 月 23 日委員會審議;若 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或須依幹事覆核意見再修正, 煩請來文申請委員會展延,後續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伍、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