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DESIGN MEETING · TAICHUNG
2015/12/04 都審幹事會 104年度12月份第1次
每日都審整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公開資訊。本場會議日期為 2015/12/04,共收錄 3 件審議案件。
已公開會議紀錄與可讀全文
審議案件
- 坤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李明哲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區後壠子段 129 等 7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14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聚合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李明哲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賴厝廍段 350 等 7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2 層、14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 林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永豐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旱溪段 272-158 等 1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
決議摘要
- 一、 本案於建築物於地面層出入設置庇雨設施部份,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提送委員會審議。
- 一、 本案於陽台配合整體設計欄柵,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提送委員會審議。
- 一、 本案於建築物地面壹層出入口設置遮陽及庇雨設施,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提送委員會審議。
會議紀錄全文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 104 年度 12 月份第 1 次幹事會議紀錄會議時間:104 年 12 月 3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 0 分會議地點: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主持人:譚股長釗孟代理記錄:張玉晏壹、 主席致詞貳、 業務單位報告一、 本次會議提案審查案件共 3 案。 參、 報告案件:無肆、 審議流程: 設計單位說明→幹事意見報告→設計單位統問統答→進行審查討論→決議。 伍、 提案審議:
第一案:坤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李明哲建築師事務所申請西區後壠子段 129 等 7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4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查。 決議: 一、 本案於建築物於地面層出入設置庇雨設施部份,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提送委員會審議。 二、 本案屋突造型以屋脊裝飾物檢討,其設置型式應提送委員會審議,屋頂設置附建設施(曬衣場)部分,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納入屋脊裝飾物一併檢討。 三、 請依幹事意見修正,本案請於 12 月 11 日修正完成,12 月 16 日前完成掛件程序,並將排入 12 月 23 日委員會審議,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第二案:聚合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李明哲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北區賴厝廍段 350 等 7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 地上 12 層、14 層地下 2 層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查。 決議: 一、 本案於陽台配合整體設計欄柵,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提送委員會審議。 二、 本案屋突造型以屋脊裝飾物檢討,其設置型式應提送委員會審議,屋頂設置附建設施(曬衣場)部分,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納入屋脊裝飾物一併檢討。 三、 請依幹事意見修正,本案請於 12 月 11 日修正完成,12 月 16 日前完成掛件程序,並將排入 12 月 23 日委員會審議,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第三案:林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永豐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東區旱溪段 272-158 等 1 筆地號(第二種住宅區)地上 15 層地下 3 層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提請審查。 決議: 一、 本案於建築物地面壹層出入口設置遮陽及庇雨設施,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提送委員會審議。 二、 本案屋突造型以屋脊裝飾物檢討,其設置型式應提送委員會審議,屋頂設置附建設施(曬衣場)部分,請檢附細部設計圖說並納入屋脊裝飾物一併檢討。 三、 本案建築退縮空間留設人行通道寬度未達 2.5 公尺,提請委員會審議。 四、 請依幹事意見修正,本案請於 12 月 11 日修正完成,12 月 16 日前完成掛件程序,並將排入 12 月 23 日委員會審議,若規劃單位未如期完成掛件,將依掛件順序另排會審議。 陸、 主席指示事項及決議柒、 臨時動議捌、 散會